胎心监护仪等一批设备购置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
-沈阳市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胎心监护仪等一批设备购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06日
一、合同编号: JH22-210000-59971-001-01
二、合同名称: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胎心监护仪等一批设备购置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2-210000-59971
四、项目名称: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胎心监护仪等一批设备购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222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供应商(乙方): 需解锁
地 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橙街76-1号302室
联系方式: 需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到货完成交付,交货地点: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负责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包括卸货、合理堆放;供方在到货后7日内派技术人员到买方对货物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并向需方人员提供免费的安装、调试、维护、操作培训;供方须在到安装调试完成后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维护、维修。
履约要求: 供方的产品必须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新品,并完全符合需方对具体技术细节的要求。货到需方后,,如发现供方产品不合格,需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供方免费包换或包修,不能修理或者调换,供方应给需方退货,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需方收货时的验收仅为形象验收,所出具的验收材料仅作为收货的依据,并不能作为供方产品合格的依据。需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收货后3个月内向供方提出,同时有权要求供方免费包换或包修,不能修理或者调换,供方应给需方退货,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履约期限: 本合同质保期为 4年,自需方收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目正常使用后开始计算
履约地点: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222号(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七、验收日期: 2023年04月12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袁丹、张云鹏、来旭东、姜旭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