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洞河镇二台子安置点红白理事场所道路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安康市
项目概况
紫阳县洞河镇二台子安置点红白理事场所道路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5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RCG2023-02
项目名称:紫阳县洞河镇二台子安置点红白理事场所道路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37,283.2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阳县洞河镇二台子安置点红白理事场所道路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2,337,283.2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337,283.2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37,283.28 | 2,337,283.28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洞河镇二台子安置点红白理事场所道路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洞河镇二台子安置点红白理事场所道路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20年07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完税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三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1日 至 2023年07月1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2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2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中心 ),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网上投标成功后,投标单位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磋商文件,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3.文件:投标人登录安康市中心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招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专区]中的《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磋商文件或未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7.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启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启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对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紫阳县洞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 洞河镇机关巷2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木竹桥村1组24号3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2023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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