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江苏
-淮安市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室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 ||
采购单位 |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淮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10日 15:1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20日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淮安(略)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7月21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淮安(略) | ||
预算金额 | (略) | ||
(略) | |||
项目(略)朱主任 | |||
项目联系(略)(略) | |||
采购单位 |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主任(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淮安(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项目概况
(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CS-咨苏-(略)
项目名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
(略)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1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所有的产品提供一年的售后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事业单位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法人无需提供)】;(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3)提供包含财务状况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书(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具体见第六篇响应格式示范格式三,必须提供);(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具体见第六篇响应格式示范格式四,必须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至 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方式:现场报名,也可将报名资料发(略)�
(略)(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略)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略)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朱主任(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地 址:淮安(略)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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