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新城集团2023.6-2024.6基建工程财务决算审计编制及审核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扬州市
项目概况
广陵新城集团2023.6-2024.6基建工程财务决算审计编制及审核单位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扬州市邗江区西峰路88号2幢108室)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 7 月 26 日1 5 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SZJY-2023086 号
2、项目名称: 广陵新城集团2023.6-2024.6基建工程财务决算审计编制及审核单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采购需求: 广陵新城集团2023.6-2024.6基建工程财务决算审计编制及审核单位采购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 限额标准以下的 基建工程 财务决算编制、决算 审计等 专项工作 ,并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审计文书, 其收费按照决算审计计取。
5、成交供应商数量: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5家,则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全部成交;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5家,则按综合评分排序后选取前5名成交。
成交后、签订合同前,若供应商自愿放弃本次成交资格,将按照评审委员会确定的综合得分排序名单,顺延下一名成交。
6 、报价方式: 供应商应根据 扬州市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付费标准 ( 竣工决算阶段 ) ,在收费标准基础上统一进行 折扣系数(保留二位小数) 报价 。
最终结算按照 扬州市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付费标准( 竣工决算阶段 ) *供应商最终成交折扣系数执行。
7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服务过程中,成交单位须服从 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的考核机制,如考核不达标,将终止合同。
8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 (原件) ;
1.2资格声明 (原件) ;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 原件 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 月(202 3 年 4 月-2023年 6 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 3 年 4 月-2023年 6 月) 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 与上一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 8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
1 .9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原件)。
1.10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 参加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行业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
http://_3587674.htm)。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备财政机关颁发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等犯罪记录被限制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磋商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 . 5- 1.7 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注三:供应商如以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参与磋商,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行业规范。总公司若委托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前来参加磋商的,总公司和其他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等不得同时参加磋商,否则均为无效响应;每个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前来参加磋商,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应与文书或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 7 月 11 日 至 202 3 年 7 月 18 日 ,每天上午 9: 00 至 1 1 : 30 ,下午 14 : 00 至 1 7 : 3 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 除外)
2、地点:(扬州市邗江区西峰路88号2幢108室)开标室
3、方式:供应商携带加盖公章的: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4、售价:3 00 元/ 份 ,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 2023年 7 月 26 日 1 5时0 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 扬州市邗江区西峰路88号2幢108室 , 如意园饭店东边水泥路向北200米左右 )
五、 开启 时间
1、时间: 2023年 7 月 26 日 15时0 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扬州市邗江区西峰路88号2幢108室 , 如意园饭店东边水泥路向北200米左右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现场考察评分:依据是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的“固定办公场所实地考察”内容。采购单位会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评分。
2、 考察时间: 收到供应商报名资料 后 至 202 3 年 7 月 24 日1 7 : 00 前,采购单位 随机 考察。 请各家供 应商务必确保 报名 表上的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手机等信息填写正确并保证有效接听,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各家供应商自行承担。
3、 考察的供应商依据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的“固定办公场所实地考察”内容提前准备好各类资料及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考察小组现场考察评审后,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现场密封,并在密封外包装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签字,由考察小组带回留存。
4、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 一式 叁 份 (壹份正本、 贰 份副本)。 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 、 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信息大厦6楼
联系方式 :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西峰路88号2幢108室, 如意园饭店东边水泥路向北200米左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 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 工
电 话:
2023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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