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生态环境局美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监测工作经费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凉山州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4112023000157
二、项目名称:美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监测工作经费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需解锁 | 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南片西源大道4499号 | 78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美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监测工作经费 | 美姑县2023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河流控制断面点位监测、35 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环境质量试点性监督监测 | 1、依据美姑县本次招标监测方案及国家对监测规范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 2、按合同约定期限出具监测报告,每个点位需有经、纬度坐标;保证客户数据的正常上报。 3、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本合同确定的内容及程序开展工作。力求基本情况记述清楚,分析、计算方法准确,结果真实可信,分析评价合理; (2)报告内容全面、文字简洁、表达准确,图面清晰无误; (3)出具的监测报告符合四川省环保厅监测处及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质量要求,监测报告中必须标明各项指标的检出限值。 4、投标人对委托方技术资料和监测结果保密,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资料。 | 1年 | 点位名称 点位 数量 检测次数 检测指标数量 监测项目 监测类型 报送时间 备 注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省控)地表水断面 3 12次 25项 监测水温、电导率、浊度、总氮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 1 中 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总磷、化学需氧量、铜、锌、氟化物、硒、砷、镉、铬(六价)、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 地表水 监测报告每月7日之前报送 要求:采样中必须 使用经纬相机,并务必注意: 1.经纬度格式要 求为度分秒格式; 2.字体颜色选择黑色。 3.每个点远近两张照片。 4.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1.2-202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开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生产单位对监测全过程和数据质量负责。 县城集中式水源地饮用水 1 个点位 1 每季度监 测 1 次、全年 2 次 39 项。只做一次93项 监 测 《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 ( GB/T14848-2017)表 1 中 39 项指标,并统计当月总取水量。各地可根据当地污染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区域特征污染物。水质全分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中 93 项分析。 地下水 每季度第二个月5日之前报送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地1个点位 1 每季度监 测 1 次、全年 4 次 一、二、四季度做28项。第三季度做109项。 1.一、二、四季度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并统计当月各水源地的总取水量。2.第三季度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109项,并统计当月各水源地的总取水量。3.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区域特征污染物。 地表水 每季度第二个月5日之前报送 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每个乡镇1 个点位 5 全年2次 28 项 1.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表 1 的基本项目(23项, COD 除外)、表 2 的补充项目(5项),共 28 项,并统计当月取水量。2.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区域特征污染物。 地表水 每半年第二个月5日之前报送 2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28 个点位 28 全年2 次 39 项 1.监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39项指标,并统计当月总取水量。2.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区域特征污染物。 地下水 每半年第二个月5日之前报送 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 1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等。监测频次:环境空气质量采用手工监测方式的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连续监测5天)、全年4次,采用自动监测方式的报送每天日均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基本项目(共24项),增加测流量和硝酸盐(以N计)2项指标,每季度监测 1 次,全年 4 次; 3.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23项: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4.土壤环境质量:pH、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铬、铜、镍、锌等元素的全量;农田和园地增加测全氮、全磷、有机质等指标。每年监测 1 次。 5.根据当地污染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上述监测内容区域特征污染物。 每季度第二个月5日之前报送。 按照《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和<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环发〔2014〕125号)执行,监测任务承担单位负责统一实施内部质控并对监测数据质量负责 一年一次,8月25日报 送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 1 一、废水 1、监测点位:渗滤液进、出口:共2个点。 2、监测因子:色度、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 3、监测频率: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连续监测1天,每天监测1次。 二、无组织废气 1、监测因子: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 2、监测频率: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连续监测1天,每天监测4次。 3、评价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16889-2008)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三、地下水 1、监测因子及评价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CODMn法)、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硫酸盐、氯化物、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化物、镉、铁、锰、铜、锌、总大肠菌群。 2、监测频率:每季度监测1天,每天1次,全年4次。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号 乡镇污水站和县城污水厂监督性例行监测 1 县城污水处理厂:pH、色度、石油类、动植物油、五日生化需氧量、粪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砷、总隔、总铅、总汞、六价铬、总铬、烷基汞(甲基汞、乙基汞) 乡镇污水处理站: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色度、BOD5、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 监测频次:半年1次,全年2次。 最后一个月20号 声环境功能区监测 1 1.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城市区域声环境监测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 2.监测频次 执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的规定。(1)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每季度监测1次,每个点位连续监测24小时,每小时测量60分钟。(2)城市区域声环境监测。开展1次昼间监测、1次夜间监测,每个测点监测10分钟。监测工作应安排在每年的春季或秋季,每年监测时间尽量一致,且昼间和夜间监测在同一季节开展。(3)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开展1次昼间监测、1次夜间监测,每个测点监测20分钟,记录并报送20分钟车流量(中小型车、大型车)。监测工作应安排在每年的春季或秋季,每年监测时间尽量一致,且昼间和夜间监测在同一季节开展。 季度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号前,年度为本年最后一个月20号前。 监测工作质量保证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的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地下水点位监测 1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凉山州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开展1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地下水点位监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中的29项,包括pH、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和甲苯。所有点位均须监测基本指标。 辅助指标:因水化学分析结果审核需要,增加监测色(铂钴 色度单位)、嗅和味、浑浊度/NTU、肉眼可见物、总硬度(以 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钾、钙、镁、重碳酸根、碳酸根、游离二氧化碳和总氮等 13 项指标。 特征指标:在基本指标的基础上,根据监测点位所在区域污染源特征,增加特征指标。 监测频次:丰水期和枯水期各1次。 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及相关方法标准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 抽取20%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1.监测项目:水温、pH、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CODcr)和氨氮 2.监测频次:上、下半年各监测1次,2次/年。 6月5日前和11月5日前报送监测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及有关要求执行。 加油站VOCs排放年度监测 3 1.监测项目:美姑县3家加油站VOCs排放年度监测 2.监测频次:1次/年。 11月25日前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及有关要求执行 污染源执法监测 按需确定 按《2023年四川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及采购方需求开展执法监测。 按州级要和采购方要求开展 应急监测 按需确定 按采购方需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任务 按采购方要求临时开展 | 78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波 、 王娜 、 黄静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8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生态环境局
地址: 四川省美姑县美中路106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西昌市农林巷13号附1号7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剑锋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07月11日
?accessCode=33d71bbf4e8309c13eacc2cf809875a8)
?accessCode=3c3e2462c637af3a1d45dcded61ec35a)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美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监测工作经费磋商文件(2023062902) |
您需要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