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文化公园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河北
-秦皇岛市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长城文化公园(山海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政府会议纪要(办纪〔2023〕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秦皇岛市山海关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秦皇岛市山海关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长城文化公园(山海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中国长城文化公园(山海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编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证书或专业甲级资信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3.1.2其他要求: 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各方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原则上为承担实施方案编制的投标人);(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8)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9)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12 09:00:00 至 2023-07-18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0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秦皇岛市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秦皇岛市山海关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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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行政中心B区511室 | 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光华路一号 |
邮编: | 066200 | 邮编: | 066000 |
联系人: | 李亚敬 | 联系人: | 李佳媚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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