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出口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承德市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出口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兴隆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建设内容:道路工程、通信电力管道土建工程、电气工程、桥涵工程等内容。车行道铣刨加铺480米、车行道拆除并新建236.844米;新建0.3m×0.4m边沟及波形护栏75米;新建12根HDPE通信管道、12根CPVC电力管道;新建路灯58盏;新建桥涵9.4米,该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改变土地用途。 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4.合同估算价:¥ 4412277.08元。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 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11 16:00:00 至 2023-07-18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全国平台(兴隆县)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0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全国平台(兴隆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承德市兴隆县 |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下营房银都海棠园 |
邮编: | 067000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杨立东 | 联系人: | 王维、王智斌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