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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局合肥车辆段合肥地区食堂农副产品配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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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

发布时间:2023-07-11
招标公告

上局合肥车辆段合肥地区食堂农副产品配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HFCLD-2023-0099-JT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车辆段现就合肥地区食堂农副产品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方(以下简称乙方)负责合肥车辆段(以下简称甲方)合肥地区食堂农副产品供应工作。

1. 配送地点:

甲方合肥地区职工食堂(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当涂路3505号合肥车辆段内)

2. 交货期限:

①甲方下午18:00以前通过书面、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乙方次日供货需求,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物资的品名、品牌、数量、配送地点和特殊要求等,于次日上午7:00前送货到甲方指定食堂或地点的指定位置。(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送货时间,如甲方遇临时性配送采购需求,乙方应尽力满足)。

②若甲方临时增加订单,乙方应在下单后1小时之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 承揽期限: 2022 年 7 月 3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0 日(以甲方具体通知为准)。

4. 采购金额: 全年预计采购金额约 250 万元(含税)。 为全年预估金额,仅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依据,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分批供货、分批结算。投标人须综合考虑自身实力和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慎重报价。

5. 报价方式: 投标方以安徽省合肥市周谷堆农贸市场周月 5 号、 15 号、 25 号的日均价作为每月均价,按照投标最终报价给出的“综合降幅”确定供货价格。供货价格已包含货物运达指定交货地点的包装、装卸、检测、检疫、配送、税率等各项费用。 例如打八折,在报价表“综合降幅”栏填写“ 80.00% ”(保留 2 位小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须包含相关资质(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2. 投标人具备农副产品配送资质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在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包括销售、配送农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供应的农副产品具备相关检验合格证件,符号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有良好信誉,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国铁集团通报整改期限内。

3. 投标人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具有政府、国企、大公司配送三年以上服务经历,无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需提供财务状况(近三年企业资产负债表),近三年供货情况。

4. 投标人未被列位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不存在被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认定的不良行为或履约中有不良反映的情况。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报名。

6. 投标人应充分重视此次招标、投标工作,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对违反招标纪律、中标后不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及其他违约情况,按照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 农副产品采购明细:

7.1 农副产品类项目为蔬菜类、肉类、速冻类、禽类、水产类、水果类及蛋类、辅料类、干货类、杂粮类、即时食品类。

7.2 蛋类包括:(1)红壳蛋、(2)白壳蛋、(3)鹌鹑蛋、(4)皮蛋、(5)松花蛋、(6)咸鸭蛋等。

7.3 辅料类包括:(1)味精、(2)鸡精、(3)生抽、(4)老抽、(5)陈醋、(6)白醋、(7)料酒、(8)辣椒酱、(9)甜面酱、(10)黄豆酱、(11)白胡椒粉、(12)黑胡椒粉、(13)火锅料、(14)花椒油、(15)豆豉、(16)蚝油、(17)剁椒、(18)蒸鱼豉油、(19)麻辣鲜、(20)蒸肉粉、(21)十三香、(22)五香粉、(23)芝麻油、(24)孜然粉、(25)黑椒汁、(26)美极鲜味汁、(27)生粉、(28)玉米淀粉、(29)豆瓣酱、(30)辣椒沫、(31)干辣椒、(32)椒盐粉、(33)八角、(34)桂皮、(35)麻辣香、(36)鲜贝露、(37)水煮鱼调料、(38)泡打粉等。

7.4 干货类包括:(1)腐竹、(2)花生米、(3)榨菜丝、(4)脆菜丝、(5)梅干菜、(6)腌菜、(7)紫菜、(8)干香菇、(9)干海带、(10)干海带结、(11)墨鱼干、(12)干黑木耳、(13)干白木耳、(14)桂圆肉、(15)百合干、(16)玉米碎、(17)干茶树菇、(18)炒菜肠、(19)火腿肠、(20)泡酸菜、(21)酸豇豆、(22)萝卜干、(23)枸杞、(24)干肉皮、(25)红枣干等。

7.5 杂粮类包括(1)麦类:如小麦、黑麦、燕麦等,(2)豆类:如大豆、绿豆等,(3)稻类:如粳稻、籼稻、糯稻等,(4)粗粮类:如玉米、高粱、荞麦等,(5)薯类:如木薯、番薯等。

7.6 即时食品类包括:(1)牛奶、(2)酸奶、(3)饼干、(4)火腿肠、(5)卤蛋、(6)方便面、(7)自热米饭等。

8. 产品质量要求

8.1 食材质量应符合《合肥车辆段食堂供货基本要求》( 1 )。

8.2 乙方在供货前应对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充分自检。乙方供货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和卫生,所有供货、运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事宜和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提出要求,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8.3 验收标准:相关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等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能向甲方提供物资产品合格的检验检疫单、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报告复印件(含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证和规定期限的有效检测报告等)。乙方应保证提供物资是合格安全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8.4 验收流程: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对该批次产品进行清点, 确认产品品种、品牌、规格、数量与乙方送货单数量一致、无误差;经验收产品品种、品牌、规格、数量均无异议,双方代表共同在收货验收交接单(一式三份,交接单上须注明各项目原单价、折扣率、折后单价)上签字确认。 验收合格后,在中标人提供的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送货清单一式三份,需方保存两份,中标人留存一份,用于每月初清算上月费用。

9. 约束条款

9.1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乙方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号,甲方不接受银行保函,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中标。

9.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无未了事宜无息退还。若乙方违约,甲方视情节扣除保证金;若保证金不足以赔付违约责任的,按相应条款约定赔付。

9.3 乙方不能满足食品质量、售后服务要求时,视为乙方违约,违约责任按《合肥车辆段合肥地区食堂农副产品供货基本要求》(1)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9.4 验收问题解决:①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经甲方验收人员的视觉检验、嗅觉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要求,感官检验不达食品卫生要求,甲方可当即拒收,直接由送货员退回补齐合格产品,并在1小时内给予解决。②产品重量与要求重量不符的,由乙方及时补齐,且不能耽误甲方食堂正常供餐时间;重量相差不大并不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可由双方商量,在收货验收交接单上核减相应重量。③不能直观发现问题而需加工过程才能发现的,由甲方工作人员将存在问题的情况拍照与乙方联系,乙方及时补齐合格产品。④发生以上问题时,甲方记载乙方不良供货记录一次。甲方如有由乙方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5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规格、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若因未能及时供货影响食堂正常运转,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 %的违约金。乙方延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及甲方责任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延期违约金按每小时5%所延期供货物资的货款计算(不超过100%)。乙方拒绝履约、不能交货或延期交货的情况发生2次及以上时,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

9.6 如果存在甲方提出采购需求后,乙方无相应商品,应及时告知甲方,未及时告知甲方致使甲方产生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相关直接经济损失。

9.7 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或被上级部门、卫生管理等部门处罚或第三方索赔的,所有经济、法律、违规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如发生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现象,甲方有权按照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扣款,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

  1. 其他方面

10.1 采购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日为每月的最后一天。双方按实际订货数量对帐核实后,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10.2 乙方至少每季度派人到现场回访一次,与甲方代表对供货质量、退换货服务、意见建议等方面情况进行对接,减少误解和分歧,加强沟通,完善货物和服务质量。

10.3 具体采购方式、采购品种、数量需求、供应商选择等由甲方自行选择确定。根据上级要求或自身需要,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约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损失。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 )注册供应商,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 8 时至 2023 年 7 月 16 日 17 时 登录进行报名并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不收费。

*4.3 报名后请尽快递交纸质版报名资料至合肥车辆段材料科 203 室。报名资料 ( 复印件 ) 包含: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 。报名资料务必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两天递交,过期取消谈判资格。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合肥车辆段材料科 201 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 )和合肥车辆段办公局域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车辆段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当涂路 3505 号合肥车辆段

邮编: 230011

联系人:王梦迪

电话:

电子邮件:

技术咨询联系人: 陈兴来

(如需现场踏勘请联系技术咨询联系人)

1 :合肥车辆段合肥地区食堂农副产品供货基本要求

上局-合肥车辆段

日期: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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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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