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寨村水上渔村村庄道路整治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漳州市
项目概况
甘寨村水上渔村村庄道路整治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路92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DZZZ202307002
项目名称:甘寨村水上渔村村庄道路整治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8.368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49883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甘寨村水上渔村村庄道路整治提升工程 | 1(项) | 983683元 | 否 | 建筑业 | 983683元 | 904988.36元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2日 至 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路92号2楼)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路92号2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路92号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长泰区岩溪镇甘寨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岩溪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路92号2楼
联系方式:小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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