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江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补遗文件
四川
-宜宾市
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
(一)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其他主要人员。
1、配备一名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建筑施工安全)资格且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资格人员得1分。(本项最高1分)
2、配备一名造价负责人: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人员得1分。(本项最高1分)
3、配备一名暖通负责人:具有暖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其他注册类证书加1分。(本项最高3分)
4、配备一名结构负责人:具备结构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2分。(本项最高2分)
更正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其他主要人员。
1、配备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建筑施工安全)资格人员得2分。(本项最高2分)
2、配备一名造价负责人: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人员得2分。(本项最高2分)
3、 配备一名结构负责人:具备结构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3分。(本项最高3分)
(二)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7月26日9时00分更正为:2023年7月30日9时00分。
(三)原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7月27日9时00分更正为:2023年7月31日9时00分。
(四)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补遗文件为准。
(五)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高县月江镇人民政府
202 3 年 0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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