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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永湖消防救援站设施设备采购遴选采购公告

广东

-

惠州市

发布时间:2023-07-13
其他公告

受惠州市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州市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永湖消防救援站设施设备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永湖消防救援站设施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HZJD-20230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州市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泗水路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上湖西街1号鸿盛商厦2楼206

一、采购项目内容

受惠州市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对惠州市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永湖消防救援站设施设备采购进行遴选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D-202301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永湖消防救援站设施设备采购

三、采购方式:遴选采购

四、采购项目内容: 按照采购人内容需求及资料,提供相应的设施设备,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最终以通过采购人及项目审批部门审定为准。

五、项目预算:¥83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供应商已按邀请函的规定获取了遴选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遴选文件领取:符合资格的 供应商 应当在 20 23 07 14 起至 2023 07 20 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领取遴选文件,领取地址: 惠州 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上湖西街 1号鸿盛商厦2楼206 。 领取遴选文件须携带二份报名资料,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自拟)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格式自拟)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 23 07 2 4 9 30 。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招标代理机构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九、开标开始时间: 20 23 07 2 4 9 30

十、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本项目开标地点: 惠州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上湖西街1号鸿盛商厦2楼206 。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人:惠州市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泗水路24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惠州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上湖西街1号鸿盛商厦2楼206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3年07月14日

二、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24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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