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水满乡人民政府方龙村委会方也、什甫村赶集长廊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
-五指山市
项目概况
方龙村委会方也、什甫村赶集长廊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907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 12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G-2023-25
项目名称:方龙村委会方也、什甫村赶集长廊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4.54725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4.54725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方龙村委会方也、什甫村赶集长廊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907房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3 年 07 月 24 日 12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G-2023-25
2、项目名称:方龙村委会方也、什甫村赶集长廊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总金额: 2245472.56 元。
5、最高总限价: 2245472.56 元。
6、工期:180日历天。
7、采购需求:
拆除护栏、支护桩、长廊、仿木栏杆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 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同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3.3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如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 3 年0 7 月 14 日至202 3 年 07 月 20 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907房。
3、方式: 由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12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第1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7月24日12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第1开标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2000.00元)。银行转账支付的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2、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 》。
3、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指山市水满乡人民政府
地址:五指山市水满乡人民政府
电话:吴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907房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同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3.3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3.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4日 至 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907房
方式:由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2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第1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2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第1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2000.00元)。银行转账支付的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2、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
3、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指山市水满乡人民政府
地址:五指山市水满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吴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907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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