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土壤污染调查与风险防控项目石门岭和榆树垃圾填埋场清理处置工程处置后调查评估更正公告
辽宁
-沈阳市
(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土壤(地下水)污染调查与风险防控项目石门岭和榆树垃圾填埋场清理处置工程处置后调查评估)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403-00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土壤(地下水)污染调查与风险防控项目石门岭和榆树垃圾填埋场清理处置工程处置后调查评估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项目名称由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土壤(地下水)污染调查与风险防控项目石门岭和榆树垃圾填埋场清理处置工程处置后调查评估更正为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土壤(地下水)污染调查与风险防控项目——石门岭和榆树垃圾填埋场清理处置工程处置后调查评估;
服务价格明细表进行调整,详见最终版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3日 08时5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自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开标现场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递交储存的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文件,都为投标无效。
3、供应商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电子设备自行进行解锁。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各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如未进行解密将视为投标无效。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东洲区章党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抚顺市东洲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馨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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