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交通设施维修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沈阳市
(高新区交通设施维修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新区交通设施维修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506-00021
项目名称:高新区交通设施维修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1、负责全区交通设施的基数统计,建立台账并定期更新;负责全区交通设施(包含但不仅限于标志、标线、信号灯。2 、电子警察、隔离防护栏等)的维修维护和更新工作:交通设施维修维护工作必须按照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执行;3、对国家规范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按本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投标人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 CA 认证平台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 址: 本溪市溪湖区日月岛街道边牛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观山街观山悦公馆1-11栋2门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融信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0706005009200015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牟文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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