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林业局蕲春县2023年松褐天牛飞防作业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
-黄冈市
蕲春县林业局蕲春县2023年松褐天牛飞防作业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4 18:40 |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7-25 | 项目监管地:蕲春县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蕲春县2023年松褐天牛飞防作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网上报名。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5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DBXZ20230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蕲采计[2023]-0868号
3、项目名称: 蕲春县2023年松褐天牛飞防作业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92.4 (万元)
6、最高限价: 92.4 (万元)
7、采购需求:
根据《蕲春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五年攻坚方案(2021-2025)》文件精神及我县松材线虫媒介昆虫松褐天牛防治实际情况,2023年将进行飞机喷药防治计划,总飞防面积约6.5万亩(其中直升机作业4.7万亩、无人机作业1.8万亩),主要包含:飞防作业服务和药剂供货的方案设计、飞机防治作业和药剂生产供应配制、辅助器械和物资、人工配药等全过程的“交钥匙”服务。具体成交价以中标单价为准、以实际飞防验收合格面积进行结算,总价控制在92.4万元以内。
8、合同履行期限: 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供应商具有通用航空企业 《经营许可证》、《商业非运输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运行种类须有农林喷洒作业飞行);
(3)供应商具备2架及以上载药量≥400公斤直升机,直升机须具有航空器三证(飞机国籍登记证、适航证、无线电台许可证),且投标人名称与国籍登记证发给人名称一致,直升机数量以通用航空管理系统网站查询为准;提供自有或其租赁的至少10架(含)载重量30 公斤以上无人机;以及所供药剂须具有药剂的农药三证资料(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农药标准)和药剂生产企业关于企业未处于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等资料,并提供药厂对本项目的供货保障函,确保及时发货质量;
(4)投标人自公司运行起无飞行安全事故,三年内无次生灾害发生。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07月15日 至 2023年07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23: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网上报名。
3、方式: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后竞争性磋商文件、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等一系列操作。投标人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电子版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975061或2372645260)。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07月22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25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通过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进行上传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07月25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策支持提示:
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
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2)监管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
投诉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蕲春县林业局
地 址: 蕲春县三路1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漕河镇南门畈社区四组民建路9A(虾先生旁路口进入50米处)
联系方式: 155 2757 3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