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主楼消防疏散指示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
-海淀区
项目概况
清华大学主楼消防疏散指示(一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北京市通州区滨榆西路金融街园中园五号院56号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7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清资招2023034号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主楼消防疏散指示(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95万元
采购需求:更新清华大学中央主楼消防疏散指示系统:(1)新采用的智能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包括蓄电池、照明灯具、应急照明配电箱、控制器、电源等采用符合国家最新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的规定及行业内国家、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要求。(2)通过智能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设备更新、电气线路的改造解决了设备老化,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不能点亮的问题。使系统符合消防法规的规定。本系统采用最新国标产品,解决其现状产品不配套,不达标的缺点。通过疏散方案重新设计,完善了在疏散走道、楼梯等部位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实现中央主楼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全面覆盖,消除了消防安全隐患,保障教职工、学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本项目采购实施单位为清华大学自动化系。
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74.818916万元
工期要求: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6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的采购标的为:消防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磋商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项目中磋商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外地来京建筑企业须办理进京备案手续;
(5)供应商须为中央政府采购2021-2022年工程定点采购目录内的施工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供应商必须按规定购买磋商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 发售日期: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2. 发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滨榆西路金融街园中园五号院56号楼
3. 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备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7月24日13:30-14:00(北京时间)。请按“供应商须知”要求将全部文件准备齐全,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另含电子文档一份,并装订密封。
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华业大厦 1 区 5 层实验室管理处第一评标室(清华大学东南门外路东,建设银行西侧楼上,无需入校) 。
五、开启
1.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3年7月24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2. 磋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华业大厦 1 区 5 层实验室管理处第一评标室(清华大学东南门外路东,建设银行西侧楼上,无需入校)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公告媒介:
本项目信息在“中国”、“清华大学后勤综合信息网”、“清华大学信息门户”同时发布。
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华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联系方式:杜老师,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榆西路金融街园中园五号院56号楼
联系方式: 、刘志杰/转36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志杰
电话:转368,邮箱:bj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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