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梅河口市福民站搬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
-通化市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梅河口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梅河口市福民站搬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河口市中心网( ,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8 月 9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ZGTG2023-0017-C
2.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采购 X[20230704]-0177 号
3. 项目名称: 梅河口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梅河口市福民站搬迁项目
4. 资金来源: 一般预算。
5. 预算金额: 445000.00 元。
6.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梅河口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梅河口市福民站搬迁项目。详情请见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
7.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完成。
8. 本项目 ( 不 )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1 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2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3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 2023 年 7 月 18 日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 。
2. 地点: 梅河口市中心网站。
3. 方式: 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先注册成为通化市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供应商,再登录梅河口市中心网招标文件并填写投标信息(先招标文件后填写,否则无法填写)。 供应商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填写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具体注册及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梅河口市中心网查询相关信息。
4.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3 年 8 月 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在梅河口市中心网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3.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 年 8 月 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梅河口市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 ( 不 ) 组织现场考察。
2. 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 ( 不 ) 组织开标前答疑会。
3. 开标方式:开标采用视频直播方式进行。 各投标供应商请于开标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4.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 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投标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蓝色 CA 数字证书(企业锁)登录梅河口市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对所投采购包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会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文字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提交形式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须知》。
5.2 采用非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5.2.1 账户名称:梅河口市中心保证金专户
5.2.2 账号: 07503020110
5.2.3 投标保证金数额: 8900.00 元
5.2.4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1 )梅河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银行柜台办理)
( 2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银办理)
5.2.5 提交保证金要求 : 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公告提供的账号填写。银行柜台办理须在摘要处填写: @001049 ;网银办理时须在摘要处填写: 001049 。如未按要求填写,属无效汇款,投标响应无效,银行系统将自动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保函形式
5.3.1 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 ( 详见操作手册 ) ,投标单位登录梅河口市中心网站,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由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提交的依据,未按要求递交的,则投标无效。
5.3.2 采用纸质保函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将纸质保函提交至代理机构。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无效。
6.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 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6.2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6.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6.4 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7.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梅河口市中心网、通化市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吉林省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中国、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梅河口市万隆大街与建国路交汇
联系人:
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 3 号楼 125 室
联系人:
电话: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4. 技术服务
用户注册咨询联系电话:
CA 办理咨询电话:
网络技术支持(招标文件获取等)咨询电话:
电子保函咨询电话: 400-153- 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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