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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县职教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对外交流中心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

石家庄市

发布时间:2023-07-18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极县职教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已由无极县行政审批局以无行审审字【 2021】28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决定对该项目暂估价部分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围概况与招标范

2.1 工程名称:无极县职教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对外交流中心精装修工程(暂估价部分:幕墙系统);

2.2 建设地点:无极县城北定魏线东侧,北至新城路,东至研学路,南至荣城路,西至定魏线;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项目概况:外立面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真石漆以及雨篷等,约27000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7 月 19 日 00:00至2023年 8 月 9 日 08: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参加本项目的各方主体,除登录电子招标文件外,还需要登录石家庄市平台( 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绑定北京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北京 CA 办理咨询电话:。

4.2 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8 月 9 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登录石家庄市平台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特别注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 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 “盲评”方式评审。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6.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筑凯大厦 A座

联 系 人:

电 话: 0311- 68019051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海德园西门北侧底商 E08

联 系 人:

电 话:

备注:

1、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网站上自主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网站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人进入点击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文件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 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 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举报电话: 85570135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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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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