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分公司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伊春市
(项目编号:ZZ31951GC04580090)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的委托,对伊春市分公司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伊春市分公司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项目
2.招标范围:项目金额在20万元(不含)至1万元(含)之间的,指招标人委托入围单位就招标人指定营业网点、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等进行的改造、修缮、装修及与房屋相关联的安装工程、土建工程、土木工程、防水工程、暖通工程及水、电、线路等工程
3.入围数量:8家
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交付日期: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6.入围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三年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
注:具体入围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邮政集团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纳入邮政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8.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9.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 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1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 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13.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邮政集团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邮政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二)潜在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驻施工现场及人证合一承诺书(投标单位须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班子其他成员要求:除项目经理外还需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提供岗位证书)、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岗位证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5日16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1)报名材料(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2)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 CA 证书的供应商,请先行注册办理 CA 证书后详细阅读 操作手册, 线上自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CA 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网址:
首页-用户中心-中心-操作手册(投标人),或联系 CA 客服电话400-788-8550。
(3)报名: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在线报名,
逾期不予受理。流程: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项目-报名(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标书费(上传标书费转账凭证)-采购文件。文件费用为 500 元,售后不退,平台问题客服电话:4008988881。其它问题请联系代理机构,。
注:文件费递交方式:持报名截图线下递交
地点: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一楼投标登记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08 月 08 日 09:00 (北京时间);
(2) 递交平台、签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
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按照要求进行“签到”流程(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开始签到)。
(3) 投标期间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4) 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时间及要求:仅要求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中标人) 在签订合同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到代理机构(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其余未入围供应商(未中标人)无须邮寄。邮寄地址:伊春分公司(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也可现场送达。
(5) 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中国邮政响应管家》工具结合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远程解密。
(6) 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六、开标
开标时间:同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8 月 08日 09:00 (北京时间);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开标地点:同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启时供应商须线上自行远程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评标时,所有响应文件以线上电子版为准,纸质响应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十、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监管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
地 址:伊春市伊美区新兴中大街100号
联 系 人:徐志成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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