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瑞花园三期项目万瑞花园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江苏
-淮安市
万瑞花园三期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万瑞花园三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淮安市清江浦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清审批复【 20 23 】 4 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清浦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万瑞花园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 淮安市清江浦区幸福路西侧、鼎盛路北侧、万瑞路东侧、启明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 3 7903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104814 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 7 5806 平方米,包括住宅 70982 平方米,配套设施 482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9008 平方米(人防机动车库 8654.37平方米,非人防机动车库15670.63平方米,非机动车库2768平方米,地下室1915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绿化、供电、供水、通讯等公辅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 人民币 37843.8033万元。
2.1.4工期要求: 540个日历天,其中图纸设计4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500个日历天。
2.1.5 其他: 质量要求:
( 1)设计质量标准: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地方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满足招标人要求,并确保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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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3)物资采购质量要求 : 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2招标范围: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 [包括基坑支护设计、建筑设计(内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给排水、消防、电气、人防、综合管线、幕墙、道路、景观绿化、大门、围墙及附属弱电智能化、照明、配电房、红线范围内供电、供水、燃气(供电、供水、燃气专业工程可分包,但投标报价中需包含该费用)、充电桩(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等项目所需的各项设计内容及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以及以上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且范围调整引起的工程量减少不进行价格补偿,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或者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 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具备工程建筑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 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以来, 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 2022 年 7 月 14 日以来,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 202 3 年 4 月 14 日以来, 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应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 施工 单位,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 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委托代理人(如有)(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方)、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 人、设计负责人 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 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8投标人未 被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 ) 或 “ 信 用 江 苏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4 日 9:00 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 17:00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4.3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和 5 元手续费,合计 105 元。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 年 8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 淮安市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淮安市清浦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南街道勤政路与沿 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 605号23栋
河路交叉口北侧水岸风情街 C11幢 103室
邮 编: 223000 邮 编: 223000
联系人: 谷女士 联系人: 郑工
电 话: 电 话: 15 86172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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