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福建
-泉州市
第 1 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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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晋设招 20230712014 的 灵石路(社马路 - 围头支线)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四次招标) 已由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石路(社马路 - 围头支线)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 [2023]3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灵石路(社马路 - 围头支线)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四次招标) ;
2.2. 建设地点: 晋江市永和镇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改建工程,起点顺接现状灵石路,与社马路十字交叉,路线沿现状灵石路呈东西走向,终点顺接现状国企大道,同时下穿 G1502 围头支线。路线长度 2.042 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 40Km/h ,标准段路基宽度 29.5 米,双向六车道(局部受限段路基宽度 21.5 米,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对现状灵石中桥进行两侧拼宽(现状桥梁跨径为 1 × 20m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含电力管道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为准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11246.5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5867.76 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测量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报批文件)、概算(含概算评审报批文件)、土地报批专用文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立项等相关报批工作 。
2.5.2. 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含电力管道工程)及附属工程等的勘察、测量及设计,其中本项目工程勘察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旧路路面检测(若有)、老桥检测(若有,含荷载试验检测),工程测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量、线路工程测量及综合地下管线测量等 。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 ,工程建设周期 12 个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1 )设计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勘察资质要求: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备注:( 1 )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 2018 〕 16 号)的要求执行。
( 2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 〕 361 号)规定,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执业资格或具备 道路相关 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注: 道路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道路、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道桥、桥梁、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道路等专业。
3.4. 投标人及其拟 派出担任本 设计项目负责人均 应具备 / 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 8 时 00 分至 2023 年 7 月 19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到“ 泉州市信息网 ” 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无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1 )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 2 )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文 [2020]106 号文)规定执行);或( 3 ) 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建筑〔 2022 〕 24 号及泉建筑〔 2022 〕 65 号文件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29000 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7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晋江市中心(详细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 1 幢、 2 幢连接体 101 、 107 单元(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对面)),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泉州市信息网 - 平台( )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支持远程签到及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信息网 ( )”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2. 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必到开标现场验证登记,但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应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完整的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于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现场,送达后即可离开。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 + 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技术文件,其他技术文件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工程设计结算价(含税) = 设计费计费基数×设计费费率,最终设计费计费基数以晋江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定的预算审核总造价为准,设计费费率定为: 2.09% 。工程设计结算价以元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小数点后舍去。该价格已包含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人民币 58677600 元计,工程设计费(含税)暂定为人民币 1226361 元,若设计费计费基数金额变动,按变动后的金额调整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
8.2. 工程勘察结算价(含税)按工程设计结算价的 20% 计取。工程勘察结算价以元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小数点后舍去。该价格已包含工程勘察过程及成果的所有费用和施工过程中的补勘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招标时工程勘察费(含税)暂定为人民币 245272 元,若工程设计收费金额变动,按变动后的金额调整勘察费。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
8.3. 暂定签约合同价 = 暂定工程设计费 + 暂定工程勘察费。即本工程勘察设计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 1471633 元。
本工程最终结算价(含税) = 工程设计结算价 + 工程勘察结算价,以元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小数点后舍去。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已包括但不限于测量、勘察、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等费用及各阶段成果文件评审会务费、土地报批专用文件及后续设计服务及配合业主办理立项等相关报批工作等产生的费用等, 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泉州市信息网( )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 267 号金融广场一期二号楼 12 层 ,邮编: 362000 ;
电话: ,传真: / ;
联系人: 刘小平 。
招标代理机构: ;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晋江市梅岭街道长兴路 617 号报业小区(汇智商务中心) 1 幢 406 单元 ,邮编: 362200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杨志彬 & 张挺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以下两个帐号任选其一) :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晋江福埔支行 ;
帐户名称: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
帐 号: 350002213-0003 。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晋江分行 ;
帐户名称: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
帐 号: 424758379456 。
交易中心名称: 晋江市中心 ;
地址: 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 1 幢、 2 幢连接体 101 、 107 单元(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对面) 。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晋江市世纪大道 333 号晋兴成发大厦 15-17 楼 ;
电话: 0595 — 85684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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