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集团公司货运服务中心综合生产设施暨职工餐厅工程CTJL-1新建集团公司货运服务中心综合生产设施暨职工餐厅工程监理
内蒙古
新建集团公司货运服务中心综合生产设施暨职工餐厅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TJL2023-04
1. 招标条件
新建集团公司货运服务中心综合生产设施暨职工餐厅工程 已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集团公司货运服务中心综合生产设施暨职工餐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 2023 〕 221 号)批准建设,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新建集团公司货运服务中心综合生产设施暨职工餐厅工程位于呼和浩特市。
建设规模:
1. 新建地上四层建筑面积 6550m 2 ,地下两层建筑面积 4050m 2 ,建筑总高度控制在 24m 以内。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配套装修等。
2. 新建房屋通过连廊与既有 1 号机关办公楼连接。
3. 配套建设电力、采暖、燃气、给水、排水、消防、通信、信息等相关工程,满足使用要求,楼内按照规范设置空调、通风、排烟及新风系统。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新建集团公司货运服务中心综合生产设施暨职工餐厅工程全部监理。
标段划分:本次共计 1 个标段,标段号为 CTJL-1 。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3 其他说明: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要求如下:
( 1 )资质要求满足以下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工程监理铁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2 )业绩要求: 近 5 年须独立承担过至少 3 项类似项目的监理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经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5 年及以上铁路或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且在本监理单位服务 2 年及以上。
( 4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3 信用、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不得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未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近三年未受到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及以上处罚的。投标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3.4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监理企业评价为 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5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 点击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4.2 章节。
4.3 招标文件时间: 2023 年 7 月 20 日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本次招标不售卖纸质招标文件。
4.4 施工图纸的获取:投标人在标书发售时间内 每日上午 08 : 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到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地址: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 92 号呼铁局科技大厦 508 室 )领取纸质施工图,不收取押金。开标结束后 5 日内将施工图退还招标人,不提供电子版图纸。
4.5 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专业工程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4.2 章节。
5.3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扫描件需放在投标文件中,银行保函原件必须在 2023 年 8 月 9 日 17 时 00 分前,递交至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 92 号呼铁局科技大厦 508 室)。未按要求递交的,所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3 年 8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参加开标会议。
注: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内蒙古 ( )、内蒙古自治区网( )、铁路建设工程网 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 92 号呼铁局科技大厦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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