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2023年空气质量全要素预报及街镇空气质量保障项目
广东
-佛山市
项目概况
顺德区2023年空气质量全要素预报及街镇空气质量保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3G33702
项目名称:顺德区2023年空气质量全要素预报及街镇空气质量保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66,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顺德区2023年空气质量全要素预报及街镇空气质量保障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366,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 顺德区2023年空气质量全要素预报及街镇空气质量保障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366,9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和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要求:财务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2023年空气质量全要素预报及街镇空气质量保障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为小微企业,非小微企业将被拒绝投标/响应(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2023年空气质量全要素预报及街镇空气质量保障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06日 至 2023年07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 )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6.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政府大楼7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近良社区近良路6号龙的大厦八层办公室808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2023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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