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人民医院胃肠镜采购招标公告
海南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乐东县人民医院胃肠镜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平台(海南省)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8 月 9 日 8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Y2023-G003
项目名称:乐东县人民医院胃肠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91800.00元
最高限价:39918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已于2023年6月 15 日至2023年6日 22 日在海南省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1 )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 2 )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 ) 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 4 ) 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5 ) 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 1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3 )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环保类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5、 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应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
( 1 ) 响应产品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一类备案凭证;
( 2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6、 供应商是经营企业的,应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
( 1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2 ) 响应产品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一类备案凭证。
7、 采购人在本次采购活动开始前已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同意,可以采购进口产品。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四)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采购文件要求(确定)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查询截止时点;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9日18时10分至2023年07月26日18时00分
地点:全国平台(海南省) )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 年 8 月 9 日 8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服务中心(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发展大道东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乐东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依据《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加快推进保函应用工作的通知》第二条鼓励免收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投标保证金,若根据项目特点必须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可以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进行提交,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须在全国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三)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P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jhtml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PZ):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jhtml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四)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P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五)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全国平台(海南省)、海南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一) 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乐东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月亮湾路
联系方式:
(二)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八一新村A2栋401房
联系方式:
(三)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经理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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