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2023-2025年楚雄卷烟厂空调设备维保招标公告
云南
-楚雄州
1.招标条件
2023-2025年卷烟厂空调设备维保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2025年卷烟厂空调设备维保
2.2 项目编号:2362030702010069.01
2.3 招标范围:对卷烟厂全厂在用空调设备、恒温恒湿空调、冷水机组、电柜空调的维保,设备具体数量合计如下:
(1)工艺质量科、质量检测分站、信息管理科、安保消防科20台精密恒温恒湿空调维修及保养。
(2) 卷包车间、制丝车间、储丝房及车间环境调温调湿空调风柜36台系统维修及保养。
(3)各个车间10台冷水机组系统维修及保养。其中:卷包车间(6台)、制丝车间(2台)、复烤车间(2台)。
(4) 各个车间电柜设备上的144台电柜降温空调的维修。其中:卷包车间(60台)、制丝车间(34台)、复烤车间(50台)。
(5) 全厂各类分体空调48台的维修及保养。
(6)全厂办公楼、生产工艺楼、卷包车间、制丝车间、复烤车间、动力车间等部门大金空调284台室内机、49台室外机设备维修及保养。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4招标规模:86.733696万元/年(含13%增值税)
2.5 项目地点:卷烟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合同一签两年。每年度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履行情况进行年度评审,评审合格的继续履行下一年度的合同义务,评审不合格的解除下一年度合同。
2.7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8 出资比例为:100% 。
2.9质保期:不低于一年(含一年),按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投标人可作出正偏离的承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注:1.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2.年度财务报表应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团队至少包括以下人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人员1人、特种作业操作证(熔化焊接、钎焊工证与热切割)人员1人、特种作业操作证(高空作业)人员1人。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红塔集团采购管理招投标模块”,按系统步骤完成投标报名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注:具体“红塔集团采购管理招投标模块”登录网址及相关系统操作手册请提前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4.2投标人选择参与的项目并上传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及方式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文件费缴纳方式请于招标机构联系,文件费开票流程详见阳光臻达电子首页-通知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上午0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为:市彝海东路296号卷烟厂办公楼一楼A103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红塔集团网站”、“元博网”(原“中国”)以及“中国”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卷烟厂
联 络 地 址: 市彝海东路296号卷烟厂
招标代理单位:
联 络 地 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邮 编: 650233
联 系 人: 王工、赵工、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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