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兴隆大道、玉祥路、学府街、泰山路围合区域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第八标段
黑龙江
-哈尔滨市
青冈县兴隆大道、玉祥路、学府街、泰山路围合区域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第八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1210G230718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冈县兴隆大道、玉祥路、学府街、泰山路围合区域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已由 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 青冈县兴隆大道、玉祥路、学府街、泰山路围合区域老旧小区改造 楼本体工程 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青发改自[2022]112号)文件 、 关于 青冈县兴隆大道、玉祥路、学府街、泰山路围合区域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青发改自[2022]113号)文件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青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青冈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冈县兴隆大道、玉祥路、学府街、泰山路围合区域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第八标段
2.2建设地点:青冈县;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青冈县兴隆大道,玉祥路、学府街、泰山路围合区域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共有住宅50栋,商服15栋,总体改造面积约285475.02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改造平屋面防水保温;更换钢屋面;新建外墙保温;更换楼道窗;更换单元门;粉刷楼梯间墙面及天棚;维修楼梯扶手;更换外墙雨落管;修补散水及台阶等。
2.4计划工期:2023年 8 月 14 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共计 109 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其中:
八标段:改造楼本体及基础设施:粮食局楼;环保局楼;环保局西侧小楼;华泰一期、小楼。改造总面积31766.16平方米(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8招标控制价:八标段:10738352.2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项目经理承诺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以上人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以上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近三个月(2022年 04 月至2022年 06 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明细;(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是规定的六类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 。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法人及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须具有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5.2投标人必须承诺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承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先后顺序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网”上的“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09时00分至2023年7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绥化市中心
7.4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网"中的《服务指南》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青冈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
招 标 人:青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
联 系 人:刘发家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0号地王大厦18层6室
邮编:150090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8041
电子邮箱:
2023年7月19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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