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石油化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项目公开遴选
广东
-惠州市
受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东县石油化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惠东县石油化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 GDYX2023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惠东县平山河南路14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惠东县卫民路115号二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 ”) 受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以下 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惠东县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项目(第二次) 进行公开遴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 投标人 参加。
一 、 项目编号: GDYX2023001
二、 项目名称 : 惠东县石油化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项目(第二次)
三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公开遴选三家投标人入库。
(一)按规定程序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委托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
1. 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 规章 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向委托单位报告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的质量行为,并提出处理和处罚建议。
2.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质量行为。
3.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和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4.抽查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质量。
5. 抽查工程 使用的 商品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质量。
6.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按时向委托单位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 依法参与处理委托工程的质量投诉、举报。
(四)依法 参与委托工程的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定期对委托工程的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六)完成委托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 投标人 资格: 1 . 投标人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 料:
( 1 ) 投标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 织, 报名 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事 业法人登记证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 名 的, 必须取得 总公司授权,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 ) 投标人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报名 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 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 ) 投标人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 专 业 技术能力情况)。
( 4 ) 投标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 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投标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 罚款 ”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 大数 额 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5)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投标人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www . ccgp . gov . 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 间 。(以 招标代理机构 于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及 中国政 府 采购网( [http :// www . ccgp . gov . cn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投标人 需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
3.投标人需提供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资质证书(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认证)。
4 . 投标人 未参加本项目的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 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 。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 投标人 ,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 报名 (可参照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 .已登记报名并 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六、 符 合资格的 投标人 应当在 2023 年 07 月 21 日起至 2023 年 07 月 27 日期 间到 报名。 获取 遴选 文件时间:2023年 07 月 21 至 2023年 07 月 27 日,每天上午9:00至1 2 : 00 ,下午14: 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惠州市惠东县卫民路115号二楼,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报名领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遴选文件方式
报名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 (或 事 业法人登记证相关证明) (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为授权人则需提供授权书)(2) 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资质证书(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认证)。
若报名单位需通过邮件递交报名资料,报名单位邮件需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将以下材料发至邮箱:(1)营业执照复印件 (或 事 业法人登记证相关证明) (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为授权人则需提供授权书)(2) 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资质证书(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认证) 。
报名所需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发至邮箱,收到该邮件后,我公司将遴选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单位邮箱。
接收报名资料邮箱: ,报名成功后将报名资料原件邮寄到 惠州市惠东县卫民路115号二楼 。
八 、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3 年 07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九 、响 应 文件递交地点: 惠州市惠东县卫民路115号二楼开标室
十 、 公开唱 标 时间: 2023 年 07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十 一 、公开 唱标 地点: 惠州市惠东县卫民路115号二楼开标室
二、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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