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47北川县永安镇新石小桥至永安大桥段中修工程比选公告
四川
-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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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47北川县永安镇新石小桥至永安大桥段中修工程G347北川县永安镇新石小桥至永安大桥段中修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北发改投资〔2023〕23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 ( 若有 ) 为 / 。
2.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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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业主: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所
2.2 建设地点: 北川县永安镇境内
2.3 项目规模: 该项目为中修工程,起于永安镇新石小桥(K2544+000 ),止于永安大桥桥头(K2549+762 ),路线全长约5.762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8.5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827.82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2.7 代理 项目估算金额: 827.82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 1 申请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 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0 个 ( 0-10 公路桥梁类 类 似分类 项目业绩。
3. 2 拟任 本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 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0 个 ( 0-10 ) 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0 %(0 - 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①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方章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任职文件复印件),②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提供职称任职文件复印件);注:①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证明。②申请人拟派往项目负责人及专职技术人员自收到(或应收到)比选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1日内到比选人处编制招标文件、公告、备案、挂网等相关招投标手续,否则按违约处理且申请人不得提起索赔(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
3. 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资格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 。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 的, 并同意 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 收费标准 下浮 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26日09时00分 ( 北京时间 ) 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比选文件 ( 详见操作手册 ) 。
4. 2 申请人自 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26日09时00分 ( 北京时间 ) 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上传比选申请文件 ( 详见操作手册 ) 。
4. 3 不收取 比选服务费。
5. 随机 抽取 中选人
5. 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 比选人通过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 按规定随机 抽取 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倪先生
电 话:
传 真:
2023年07月21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 2 ) 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 3 )第3. 1 款 、 第3. 2款 对申请人和拟任 本 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 为 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 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 4 )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 电子签章 )。
( 5 )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 批准 部门 同意 后 ( 若有 ) , 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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