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增补城区交安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变更公告
江苏
-淮安市
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增补城区交安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0 来源:hazfcgw 【关闭窗口】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AZC-2023060059-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增补城区交安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6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R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根据淮安市财政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淮财购[2023]20号)文件要求,现在采购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P96页)中增加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条款,条款内容如下: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绿色低碳管理,公共部位的水、电应节约使用,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及违章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对项目实施范围内外垃圾要及时清运,创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的项目现场。对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涉及设备运维参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执行。
2、修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分标准供应商综合实力、方案部分、售后部分, 具体内容请供应商自行答疑文件查看。
3、开标时间由原2023年7月28日上午9:00顺延至2023年8月7日上午9:00。
4、修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内容, 具体内容请供应商自行答疑文件查看 。
5、付款方式由原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40%,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竣工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第三年付清审计余款。(不含利息)(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出具等额的真实发票)修改为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的40%,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结束,试运营满6个月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额的70%,审计结束后付清审计结算价款的余款。(不含利息)(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出具等额的真实发票)。
6、调整原有图纸内容,具体内容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更正日期: 2023年7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
联系方式: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金湖县园林南路 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北中庭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工
电 话:
五、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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