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办公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辽宁
-盘锦市
项目概况
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办公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HT20230720001
项目名称: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办公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办公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至 2023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