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研究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芜湖市
南陵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研究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WH11CG2023FW9869(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30512号)
二、项目名称: 南陵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研究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 1号
中标金额: 29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南陵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研究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总结近年来南陵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形成美丽南陵建设的生动实践,出具成果文件等。 服务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近年来南陵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提炼形成美丽南陵建设的生动实践。 服务时间:签订之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协助南陵县开展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创建工作,高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助推形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的 “南陵样板”。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吕熙霞、赵北冰、刁文秀、王世文、洪小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中标价在 100-500 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 万元)× 0.48%
金额: 2150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中标单位业绩:
( 1)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服务
( 2)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深圳的生动实践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大道与沿河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需解锁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 7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珍
电话:需解锁
十、
1、业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