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广东
-东莞市
一、项目编号:441901-2023-04830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东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机构服务采购-城区片、水乡新城片区):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 | 广东省东莞市市环保大楼 | 单价:573,334.00元 |
合同包2(东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机构服务采购-滨海片区、松山湖片区):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东莞理工学院 | 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大学路1号 | 单价:573,333.00元 |
合同包3(东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机构服务采购-东南临深片区、东部产业园片区):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需解锁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2之一号402房 | 单价:573,333.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东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机构服务采购-城区片、水乡新城片区):
服务类(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东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机构服务采购-城区片、水乡新城片区 | 城区片、水乡新城片区 | 1、中标单位要确保自身规模和技术,有能力承接委托事项,并在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中接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管理和监督,以及根据全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的需要,配合市、镇(街)环保部门完成相关宣传培训工作。2、中标单位开展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2016年第38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粤经信规字〔2017〕3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有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的,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项目分配情况见分包采购内容。如服务片区任务中,中标人遇回避情况或受非主观因素影响导致不能按时到位完成任务,采购人有权委托其他片区中标评估验收机构进行本次任务。4、参与标准流程评估验收的专家组至少有3名专家,分别来自行业、环保、能源等3个领域,专家的确定由中标单位按行业类别及专家专业领域等要求随机抽取。对存在生产设备或工艺改变的企业的清洁生产评估验收须按照《关于明确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生产设备或工艺改变相关事宜的通知》(东环办函〔2017〕223号)的要求抽取相关专家,并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与辐射管理科后视情况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5、在评估验收活动中中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验收专家等人员不得向被评估验收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或收取任何形式的利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监管。6、评估验收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各评估验收机构不得对其曾经提供过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的企业及其关联单位的清洁生产项目进行评估验收。若出现回避情况,中标单位应立即报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有权选取其他评估验收机构进行本次任务。7、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不定期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中标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如发现中标单位违反约定内容,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中标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一个月内暂停分配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项目任务,期间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任务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有权分配给其他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机构代为完成。中标单位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规定的整改期间内完成整改后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验收,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验收合格后可恢复分配任务,验收不合格的,应当继续整改,同时相应延长整改期一个月。8、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服务事项相关工作,也不得委托第三方进行全部或部分本合同项下相关工作。9、在提供服务过程、解除或终止后,中标单位应当对在履约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行政秘密等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方泄漏。10、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东莞市政府对企业用工标准的要求配备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足额购买社会保险,并为服务人员配备足额的人身意外商业险或雇主责任险。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 按国家、省和市相关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组织专家实施标准流程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并配合市、镇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清洁生产宣传培训工作。 | 573,334.00 |
合同包2(东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机构服务采购-滨海片区、松山湖片区):
服务类(东莞理工学院)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东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机构服务采购-滨海片区、松山湖片区 | 滨海片区、松山湖片区 | 按合同要求 | 2023年-2024年 | 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 | 573,333.00 |
合同包3(东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机构服务采购-东南临深片区、东部产业园片区):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3-1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东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机构服务采购-东南临深片区、东部产业园片区 | 东南临深片区、东部产业园片区 | 按合同要求 | 2023年-2024年 | 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 | 573,333.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伯权 、 胡铨 、 张栩铭 、 雷震 、 万承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包1:中标(成交)服务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伍仟元整。
采购包2:中标(成交)服务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伍仟元整。
采购包3:中标(成交)服务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伍仟元整。
|
| ---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东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机构服务采购-城区片、水乡新城片区 | 0.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2 | 东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机构服务采购-滨海片区、松山湖片区 | 0.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3 | 东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机构服务采购-东南临深片区、东部产业园片区 | 0.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东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机构服务采购-城区片、水乡新城片区):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 | 通过 | 通过 | 61.00 | 29.00 | 90.00 | 1 | 1 | |
东莞理工学院 | 通过 | 通过 | 57.40 | 30.00 | 87.40 | 2 | 2 | |
需解锁 | 通过 | 通过 | 59.80 | 27.00 | 86.80 | 3 | ||
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 | 通过 | 通过 | 44.80 | 30.00 | 74.80 | 4 | ||
广东香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40 | 3.00 | 42.40 | 5 |
合同包2(东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机构服务采购-滨海片区、松山湖片区):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东莞理工学院 | 通过 | 通过 | 57.40 | 30.00 | 87.40 | 2 | 1 | |
需解锁 | 通过 | 通过 | 59.80 | 27.00 | 86.80 | 3 | 2 | |
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 | 通过 | 通过 | 61.00 | 29.00 | 90.00 | 1 | ||
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 | 通过 | 通过 | 44.80 | 30.00 | 74.80 | 4 | ||
广东香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40 | 3.00 | 42.40 | 5 |
合同包3(东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机构服务采购-东南临深片区、东部产业园片区):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需解锁 | 通过 | 通过 | 59.80 | 27.00 | 86.80 | 3 | 1 | |
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 | 通过 | 通过 | 44.80 | 30.00 | 74.80 | 4 | 2 | |
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 | 通过 | 通过 | 61.00 | 29.00 | 90.00 | 1 | ||
东莞理工学院 | 通过 | 通过 | 57.40 | 30.00 | 87.40 | 2 | ||
广东香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40 | 3.00 | 42.40 | 5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需解锁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谭杰滨
电 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07月20日
?accessCode=5900a43bee2a21d29598f1f7e454a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