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26线兴宁市罗浮至新陂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广东
-广州市
成交公告
招标代理交通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模板
中标候选人公示
省道S226线兴宁市罗浮(省界)至新陂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JG2023-3451]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07-21 00:00 至 2023-07-25 00:00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需解锁 | 需解锁 | 需解锁 |
投标价(万元) | 2881.9013 | 2874.9778 | 2857.845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梁志勇/粤高职证字第需解锁72号 | 俞永华/111103 | 刘晓威/鲁090810150156 |
使用信用等级分值情况 | 不使用AA级,按A级。 | 不使用AA级,按A级。 | B级。 |
工程质量 | 设计文件质量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 | 设计文件质量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 | 设计文件质量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 |
工期 | 严格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8.1.3款的规定执行 | 满足专用合同条款第8.1.3款的规定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15份;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15份;根据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各15份;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年;缺陷责任期2年。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勘察报告、设计文件的电子文件一份,同时提交且数据一致。发包人因报批需要,须增加送审稿文件份数的,设计人无条件接受,且不增加任何费用。 |
具体各中标候选人的业绩、人员情况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兴宁市公路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 广东省兴宁市兴城兴田一路501号 邮编:/
联系人: 需解锁 联系电话: 需解锁 联系传真: /
招投标监督部门: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 梅州市华南大道
联系电话: 需解锁
公示日期: 2023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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