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圩镇上青小学西路等3条道路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宿州市
刘圩镇上青小学西路等 3条道路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EP-SXCG2023070
二、项目名称: 刘圩镇上青小学西路等 3条道路建设项目
三、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玉兰小区 17#楼107号
成交金额: 760000 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类 |
名称: 刘圩镇上青小学西路等 3条道路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 1、新庄向北窑厂路,长 740 米,12 厘米级配碎石路基,18 厘米水泥混凝土面板;2、上青小学西路,长 210 米,宽 4 米,12 厘米级配碎石路基,18 厘米水泥混凝土面板;3、小余沟北路,长 270 米,宽 4 米,12 厘米级配碎石路基,18 厘米水泥混凝土面板。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4 0日历天 项目经理:马迎迎 执业证书信息:皖 234222215164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振媛、欧阳红梅、丁晓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1.65万元,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 工作日( 202 3 年 7 月 20 日至 202 3 年 7 月 21 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 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 5栋1401 室 ,联系电话: 需解锁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局 采购股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泗县刘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泗县刘圩镇
联系方式:周主席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 5 栋 1401 室
联系方式:武经理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经理
电话: 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