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亚运会丽水站火炬传递线路景观提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
-丽水市
项目概况
杭州亚运会丽水站火炬传递线路景观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11日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浙大采招E2023159-02号
项目名称: 杭州亚运会丽水站火炬传递线路景观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 6645000
最高限价(元): 664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杭州亚运会丽水站火炬传递线路景观提升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64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根据亚运氛围进行景观提升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备注: 标项1,
项目属性:服务类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通过为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
②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
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3年08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1日 10: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11日 10:00
开标地点(网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五(远程监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专区。
4.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1%,缴纳履约保证时间及缴纳方式:合同中约定。
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以不予接受。投标人应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专区。
4.质疑接收方式:书面形式(当面或邮寄送达)。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三章 采购需求。
6.在线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 2)投标人应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ml); 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并安装,.html); 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5)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6)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须登录,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线上)。7)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registry(投标人注册页面)。
7. 其他事项:
1)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 、丽水市.
gov.cn/
2)联系邮箱: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
地 址: 丽水市莲都区新建二村北门11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刘治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夏天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陈龙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杜益龙
质疑联系方式: 冯炜贺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
联系人 : 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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