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车四方厂区与胶济铁路之间声屏障建设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sg-1
山东
-济南市
原中车四方厂区与胶济铁路之间声屏障建设工程
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JS23-19-01B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原中车四方厂区与胶济铁路之间声屏障建设工程已由《关于批复原中车四方厂区与胶济铁路之间声屏障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青北发改字 [2022]87 号)和《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涉铁工程办公室关于青岛中车四方智汇港配套市政管线下穿胶济铁路新建保护涵工程变更建设单位有关意见的复函》(涉铁工便函 [2022]8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岛市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山东济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山东济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使用地方投资,资金已落实,施工图审查已合格,施工图预算已批准,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胶济客专 K6+180-K7+144 。
建设规模:
原中车四方厂区与胶济铁路之间声屏障建设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主要内容包括( 1 )新建吸声式声屏障 964m 。( 2 )在靠近声屏障侧人行道上设 790m 波形护栏( Gr-SA-3C )。
2.2 招标范围
原中车四方厂区与胶济铁路之间声屏障建设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从工程施工准备到竣工投入使用的全过程施工;
招标内容: 包括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第十一章(安全生产费);第十二章(总承包风险费)。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 (SG-1) 。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 9 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 3 年 10 月 30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本次 SG-1 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具有声屏障安装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客运专线或涉及客运专线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且交付使用后运行情况良好。
(3)项目经理:
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有效注册,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具有5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5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3.3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国铁集团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 4 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 9 时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 9 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 录 济南中心网(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电子招标文件 。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通过 CA 登录系统并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CA 办理方式: .jsp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 .html 。
5. 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 ( B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济南中心网(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在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签到。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原件 (单独密封) 、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U 盘备份,单独密封,仅存档)递交至济南中心, 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 1227 号(经十路与凤鸣路交叉口东北角)。 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内非运输企业时,可提交由集团公司授权经营开发部开具的投标保证函。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函。
5.3 (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保函、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U 盘备份),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 B )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 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济南中心网( )、山东省网( )和中国(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济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单位:(盖单位公章) |
地址:济南市小纬二路 71 号 | 地址:济南市车站街 30 号 |
邮编: 250000 | 邮编: 250001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李光玉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黄建群 |
联系人:母工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帐户名称: 山东济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车站支行 | 开户银行: 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
账号: 3700 1615 5020 5014 9745 | 账号: 370047684 |
2023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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