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生物pha可降解材料绿色智能制造项目设计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湖北
-宜昌市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问题1:履约期限中,项目管理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为止,标书中没有约定项目竣工日期,但项目管理同设计一致采取限额,设计内容一定,可以限额,但是项目管理与时间、投入专业、人力有很大关系,项目管理限额需约定项目管理时效、投入专业和人力。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第四章第四条 表中工程施工图(含精装修效果图),本项目全为工业建筑,没有公共建筑,需要提交精装修效果图吗?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五条 “设计费不因工程变更、工资、物价、市场波动、汇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调价文件因素而调整。” P59 7.1.2①招标人提出的修改或调整意见而产生设计费、资料费等;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这个不合理,招标人修改应该要根据修改程度限定在5%以内不另行支付设计费,超过5%需增加设计修改费。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4:P49 设计费支付进度建议预留10%到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支付,修改付款方式:第三次付费为35%,第四次付费为35%,第五次付费为10%。 另:第三次付费:施工图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七日内 建议修改为:“施工图提交并经甲方确认后七日内,甲方应在施工图提交后15日内给出是否确认的意见,15日内未给出意见,视为对施工图确认”。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5:P4“项管理括但不限于项目能评、计划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建议P4修改为:“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能评、计划管理、设计合理化的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造价控制管理、资料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向业主提交阶段性总结材料和完整的档案资等项目信息管理服务等,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施交(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全部服务工作,并承担项目管理责任。” 另:此项目能评是否指能评的过程管理,不包括能评编制?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能评包含能评编制和审核。
问题6:建议在第三条发包人提资表格下加入“发包人应对其提交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的内容;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7:合同6.2.3 合理使用期限: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建议修改为:“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钢筋混凝土结构部分(易予替换的结构及材料部分不在列)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其余部分应满足现行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8:合同第七条 违约责任 建议添加条款“7.7 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金额总计不超过合同额的100%。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湖北微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马鞍路168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509室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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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3年7月2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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