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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房建公寓段零星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内蒙古

-

包头市

发布时间:2023-07-26
招标公告

包头房建公寓段零星维修 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 BFLX - WX 202 3 -0 2 )

1. 工程概况

1.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简况:该项目为 包头房建公寓段零星维修项目 。

建设地点: 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 。

1.2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实施范围和内容:

包西机务段中修库消防管道整治、包西机务段更换排水管道、包西下行驼峰运用车间更换排水管道、拆除并更换鄂尔多斯供电车间食堂餐厅排水系统一套、乌海工务段办公楼更换暖气管道、乌海北物流园办公楼电线路整治、乌海西工务工区瓦屋面整治、乌海工务南大库更换暖气管道、乌海货运中心更换上水道、乌海车间排水整治、吉兰泰锅炉房围墙整治、临河单身消防通道大门整治、临河公寓大门整治、额济纳站台侵限整治、鄂尔多斯消防管道整治、达拉特西站消防管道整治、鄂尔多斯站卫生间整治、萨拉齐高铁工区房屋整治、包头铁道大厦消防整治、昆都仑站台整治。

1.3 工程投资概预算:具体价钱根据实际工作量及审价批复为准。

1.4 计划工期:总工期30天(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合同工期不做调整)。

1.5 质量目标:

1.5.1 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部颁验收标准。

1.5.2 使用材料和设备除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与准入证以外,需经项目管理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认可。

1.5.3 每一道工序完成后,须经项目管理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1.6 安全目标:

1.6.1 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1.6.2 施工现场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影响现场办公环境,不影响乘务员出入寓及生活影响,每天做到工完料净。

2.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相应安全考核证书,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2.2 近3年(20 20 年至 202 2 年)承担铁路营业线类似施工项目业绩不少于 3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近3年(20 20 年至 202 2 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2.4 申请人在 2020 年至 202 2 年(近 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际;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gov.cn)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申请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2.5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该工程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该工程的单位,请于 202 3 年 7 月 26 日 10:30时至202 3 年 7 月 27 日 10:30同招标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房建公寓段 )递交电子版申请文件,邮箱号 btfjgydjsk @ 126 .com,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带正式纸质申请文件(1份),参与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4.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4.1申请函。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4.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4.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4.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4.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4.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4.9是否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

4.10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与公告一致)

4.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附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

4.12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4.13 近三年诉讼或失信行为情况。

4.14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和检测设备表。

5.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房产部。

地址 :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28号四楼土地房产部

电话 :0471—2242425

6. 建设管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房建公寓段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 74号

联 系 人: 赵 凯

电 话: 047 2 -22 2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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