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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2022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表土剥离工程采购项目

吉林

-

四平市

发布时间:2023-07-26
招标预告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就伊通满族自治县2022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表土剥离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指关境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响应。

项目概况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2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表土剥离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平市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P202307073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2022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表土剥离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1480102.62元。

最高限价(如有):1480102.62元。

采购需求:伊通满族自治县2022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表土剥离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一般须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4.外省建筑企业须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响应。

5.须在响应文件里提供响应人代表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1个月内以响应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响应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并出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7.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包括企业名称、法人、项目经理及授权人)。

7.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登记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登记申请。

7.7.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吉建办【2019】8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三、工程概况及范围:

1 本次项目的内容为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2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表土剥离工程 ,范围: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投资额总为 1480102.62元,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 工程建设地点: 伊通满族自治县

3 计划开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四、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品。

五、供应商注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响应确认:

从即日起至2023年8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四平市注册、免费磋商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响应人必须在距离开启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平台“确认参加响应”界面点击“响应”按钮,否则响应无效;点击“响应”按钮后,开启时不参与响应的,将依法依规对不诚信进行处理并曝光。

六、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七、谈判预备会议:无。

八、响应文件传递方式要求、截止时间和地点:

传递方式要求: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四平市平台。

传递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9:30,逾期传递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四平市中心3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

九、磋商开始时间及磋商地点:

开始时间:2023年8月7日9:30

开启方式:采用腾讯直播形式,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响应人+被授权人”。响应人持CA锁登录会员端【远程解密】菜单获取开启直播信息和解密,解密时间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直播时的通知执行。因响应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响应无效。

地点:四平市中心3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

十、公告期限:

自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48万元。开启现场提交转账支票(只适用四平市内,票面写明收款方名称,出票人账号、付款行名称并加盖出票方财务印鉴)、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或其它保函原件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如果因响应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响应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启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原件必须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

十二、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四平市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和全国平台。

十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人民大路888号

联系方式:0434—4203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三环交汇中海国际社区G组团HG1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会

电   话:

十四、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

开户行:吉林省九台农村商业银行南关支行

开户行行号:3

账户名称:

账号:071044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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