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减量化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河北
-秦皇岛市
一、项目编号: HB2023063350010009
二、项目名称: 昌黎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减量化运营服务项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车间市场化运维)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需解锁 | 辽宁省朝阳北票经济开发区环保装备产业园区 | 91211381MA0XM3822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需解锁 | 昌黎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减量化运营服务项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车间市场化运维) | 昌黎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减量化运营服务项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车间市场化运维) | 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昌黎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减量化运营服务项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车间市场化运维) | 合格 | 服务期:2年 | 36135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牟秀军、王帅、王秀娥、徐青松、车传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3590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 址: 秦皇岛市昌黎县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需解锁
地 址: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道 6 号二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庞小东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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