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营区超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项目概况
某单位营区超市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富田中心8层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HNGNA-F1010
项目名称:某单位营区超市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年营业额:约40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为准;
2.招标内容:超市经营服务。超市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饮品、水果;烟草制品零售;日用百货等生活必需品。不得经营药品、酒类,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书籍等,中标人1名。
3.营业面积及营业时间:1个营业网点,约35平方米。营业时段工作日08:00-13:00、15:00-22:00;周末及节假日08:30-22:30。
4.经营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开业。
注:供应商选取数量:选取第一名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超市服务合同,正常情况超市服务由该供应商负责供应,第二、三名为备用供应商,当前一家供应商无法继续供应时,依次替补终止合同履行的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开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3.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4.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及军队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若为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提供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材料;7.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8日 至 2023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富田中心8层招标代理部)
方式:各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报价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富田中心7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陈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富田中心8楼
联系方式:黄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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