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海关执法办案场所装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太原市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海关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海关执法办案场所装备(三期)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海关执法办案场所装备(三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YGCG2023-SPH-007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1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贾碧君 、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晋源区谐园路9号化建大厦15层15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询比条件
本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海关执法办案场所装备(三期)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海关。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海关执法办案场所装备(三期)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海关执法办案场所装备(三期)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YGCG2023-SPH-007Z
2.3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需求单位 |
1 | 太原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场所装备(三期)采购项目 | 1项(详见需求清单) | ¥880,000.00 | 太原海关缉私局 |
2.4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项目验收
2.5质保要求:3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3.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 7月28日至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购买询比文件。
4.2购买询比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附法人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不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询比小组最终认定为准。
4.3、询比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询比文件费汇入账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兴业银行太原长风街支行
账号:485050100100430919
行号:309161005050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09时00分。
5.2询比地点:太原市晋源区谐园路9号化建大厦15层1517室。
5.3询比截止时间前未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平台、中国、网站上发布。
二、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3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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