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徐州市
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经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8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300-PXZB-C2023-0016
2.项目名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经费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评估 县 局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2023年8月4日后仍可以竞争性磋商文件,2023年8月4日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
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1 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 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 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 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
3.2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或者查阅。
3.3 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4.售价:免费。
四、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提交、开标时间和地点: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线上开标时间:2023年8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4.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永嘉新城 B座1025。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 “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四)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
地址: 沛公路 2号行政中心主楼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沛县经济开发区 1号路南侧。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2023年7月2 8 日
本项目采购意向公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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