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火柴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钦州市
中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灵山县火柴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7002846006405 | ||
招标人 | 广西灵山县火柴厂 | ||||
建设单位 | 广西灵山县火柴厂 | ||||
代建单位(如有)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总建筑面积21116.32m2,分别为:1#楼建筑面积2401.14㎡,共8层,建筑高度为25.45m。2#楼建筑面积6037.26㎡,共8层,建筑高度为24.15米。3#楼建筑面积9210.2㎡,共11层,建筑高度为32.6m。地下室建筑面积3467.72㎡。共1层,高度为5m。详见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27日 | 开标地点 | 钦州市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 8 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7月2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8月3日 |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房屋建筑工程 | ||||
投标总价 | 46439173.9800元 | ||||
工期 | 365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远升 ;注册编号: 桂建安B(2015)0004656 、 桂 24515165301 0;身 份证号: 450721******2591 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小军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桂建安C3(2011)0000898;452301323100060身份证号:452824******13007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湘桂•盛世名城幼儿园、55#、56#住宅楼及门卫室项目;和顺花园(1#楼、2#楼);和顺花园(3#楼、地下室、小区大门、门卫室)。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46437293.2900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林尔华;注册编号: 桂245090909383;桂245090909383;桂 245090909383;桂建安B(2004)0009385; 身份证号: 452824******004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思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0008174; 身份证号: 452824******223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46440308.3600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谢宏初;注册编号: 桂245131332851;桂245131332851;桂建安B(2014)0012842 ; 身份证号: 450721******4003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赖增南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452094523115671;桂建安C(2015)0008183;桂建安C3(2015)0008183; 身份证号: 450722******265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无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钦州市中心网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山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 |||||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 |||||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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