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第七小学修建学校运动场地和学生餐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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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第七小学修建学校运动场地和学生餐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 2023-07-28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亳州市中心
已办结 未开始
项目登记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澄清答疑更正公告
开标信息
中标结果公告
投标保证金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放
合同信息公开
废标公告
公告结束
剩余: 00 天 00 小时 00 分钟 00 秒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8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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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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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演示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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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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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节点:
2023-07-28 17: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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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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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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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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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07-28 17: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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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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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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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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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07-28 17: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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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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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BZSJ2023CG 110 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第七小学修建学校运动场地和学生餐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亳阜路
成交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 ¥ 1999999.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亳州市第七小学修建学校运动场地和学生餐厅项目 服务范围:亳州市第七小学修建学校运动场地和学生餐厅项目 服务要求:投标人需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须提供人造草坪样品交于采购人核验。如提供的产品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采购人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核验,该草坪须具有通过权威检测机构依据新国标 GB36246-2018 标准检测的化学全项合格检测报告。 为保证产品无毒无害,人造草坪须具有通过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不低于 25 项持久性污染物检测,检测结果均为未检出,具有合格检测报告。 人造草丝需符合 GB21027-2020 《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标准要求,可迁移元素 ( 八项重金属 ) 检测结果均为未检出,具有合格检测报告。 人造草坪产品符合 GB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对感官要求、重金属、脱色试验的要求。具有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为确保人造草坪质量,达到合格的使用年限,人造草坪产品需具有依据 GB/T35265-2017 标准对产品熔体流动速率、拉伸屈服应力和断裂拉伸应变进行检测,且拉伸屈服应力多次测试结果平均值≥ 6Mpa ,断裂拉伸应变多次测试平均值≥ 100 %,具有合格检测报告。 人造草坪通过依据 GB36246-2018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标准进行的冲击吸收、垂直变形、耐人工气候老化≥ 2000h 检测,且判定结论均为符合;具有合格检测报告。 服务时间:本次服务时限 3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庆贺、张影、周启军、韦明柱、乔鑫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收取代理费用 13800 元(不含专家评委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 公告发布期限: 2023 年 7 月 10 日
3. 开标日期: 2023 年 7 月 26 日
4. 资格能力条件:
5. 业绩:
6. 信誉(荣誉获奖):
7. 项目负责人:
8. 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无
9.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至 2023 年 8 月 9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 ) 提出质疑。
2.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 )事实依据;
(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五)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亳州市教育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 址: 亳州市高新区世纪花园小区北门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需解锁
地 址: 亳州市希夷大道 455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F403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需解锁
十、
1. 磋商文件
2. 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分项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3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