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新开乡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改建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平凉市
灵台县新开乡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改建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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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采购方式 |
联系人 |
是否重大项目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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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竞价开始时间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延时报价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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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新开乡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改建项目001 | GSZQ-2023018 | 服务类 | 2700.0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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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新开乡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改建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受 灵台县 新开乡 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 灵台县新开乡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改建项目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
二、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灵台县新开乡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改建项目
2.项目编号:GSZQ-2023018
3.预算金额:2700.00元/户(按每户单价报价,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4.采购内 容:(共一包)
新建积肥式卫生旱厕若干户,项目包含厕具产品和施工,厕具质量和施工标准需严格按照DB62/T4688-2022和GB/T38836-2020执行。
5.采购需求:
(1)本项目补助资金为26万元,实际采购数量由采购中标单价及采购人实际需求决定。
(2)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责。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规定,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
3.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 及 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因本次招标采用网络竞价招标,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顺序通过平台逐一上传对应资格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自行对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四、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8日16时50分至2023年7月30日10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进行投标报名。
2.各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可自行联系代理公司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不含投标报价)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10时00分。
2.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后,代理公司将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全部通过审查的投标人即可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 通过资质审查进入竞价程序的竞标人须在202 3 年 7 月 30 日 17 时00分前提交报价。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报价的时限性,提前做好报价准备工作。
2 . 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七、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 本次竞价完成后,投标人需在202 3 年 7 月 31 日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含报价的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送至(灵台县中台镇溪河大道76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台县 新开乡人民政府
地 址:灵台县 新开乡 街道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灵台县中台镇溪河大道76号
联系人:
电 话: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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