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中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一期强电工程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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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中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一期强电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中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一期 已 由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项目代码: 2201-330351-04-01-123493 批 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中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为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强电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工程费用约 408 万元 。
建设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湾新区
2.2招标范围: 包括环网柜新建两座,欧式箱变 400KVA 新建 8 座、设备基础、高压进线电缆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 1) 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 ; ( 2) 同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3.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三类人员” A类证书 。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完成过 / 业绩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复制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二 级 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 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三类人员” B类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2023年 07 月 29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锁在“ 温州市网 (网址为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温州市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网“办事指南”网址为 .html 。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 温州市网 (网址为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
5.3招标文件网上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
5.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服务平台和温州市网瓯海分网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 08 月 22 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网(网址为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温州市 瓯海区 人民东路国信大厦 22楼
联系人: 梅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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