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丹东港大东港区公用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监理2023年丹东港大东港区公用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监理
辽宁
-丹东市
(2023年丹东港大东港区公用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监理)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3 年丹东港大东港区公用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08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0600-02324
项目名称: 2023 年丹东港大东港区公用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001
预算金额(元): 551,400.00 元
最高限价(元): 551,400.00 元
采购需求: 2023 年丹东港大东港区公用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监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3 个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 / 残疾人 / 监狱 / 脱贫攻坚支持企业 / 节能环保。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 2020 〕 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07 月 29 日 至 2023 年 08 月 04 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08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电子文件在辽宁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启
时间: 2023 年 08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中心开标室三(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 100-1 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 - 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1 〕 363 号文件,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CA 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00-128-8588 ),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
3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 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一致性承诺函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4 、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 CA 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5 、供应商出现以下( 1 )( 2 )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 3 )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1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 2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 3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 、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7 、丹东市平台未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 网址在丹东市平台进行登记注册,已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 75 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 52 甲号金谷大厦 AC 座 1109 室
联系方式: -1015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账 号: 0200049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麻浩楠
电 话: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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