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分公司近零排放工程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金陵分公司近零排放工程(一期)
工程设计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陵分公司近零排放项目(一期)已由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石化股份计〔 2023 〕 9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近零排放工程(一期)工程设计项目(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 388 号。
2.2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3 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一标段: 1874 万元(含税);
二标段: 1757 万元(含税)。
2.4 标段招标范围:
一标段:金陵分公司近零排放工程(一期)炼油污水处理场提标减排改造装置部分的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竣工图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协助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协调等;
二标段:金陵分公司近零排放工程(一期)配套设施的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竣工图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协助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协调等。
2.5 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或两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 2 )持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 3 )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 GC1 、 GCD 、和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 4 )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5 ) 2019 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 1000 万元)。
( 6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 1 )项目经理同时持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019 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 1000 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 2 )主要专业(结构、给水排水、仪表、电气、设备、概预算)负责人分别持有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019 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 1000 万元)的专业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 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 CA 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 1 )获取开始时间: 2023 年 8 月 01 日 16:00 。
( 2 )获取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07 日 16:00 。
( 3 )标书款 500 元 / 标段,售出不退。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电汇至如下账号:
开户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收款账号: 43010877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路支行
汇款备注:一标段: (投标人名称) + ( JLZB-2023-N009 )标书费
二标段: (投标人名称) + ( JLZB-2023-N010 )标书费
( 4 )投标人汇款后电话联系招标人,经确认后方可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需发票,请将标书款发票开票涉及信息(纳税人名称、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开户银行行号(联行号)、银行账号、银行预留电话)发至招标人联系人邮箱。 如需邮寄发票,请将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发至招标人联系人邮箱。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 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22 日 09:30 。 5.4 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开标
6.1 开标时间: 2023 年 8 月 22 日 09:30 。
6.2 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街 388 号;
邮编: 210033 ;
联系人:童斌、;
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
邮编: /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箱: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 )和中国( )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 . 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发展规划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 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部
2023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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