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地产高新区西永组团L分区L63-3/07地块EPC
重庆
中国电建地产高新区西永组团L分区L63-3/07地块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中国电建地产高新区西永组团 L分区L63-3/07地块 已由 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 305 -500356-04-05- 257015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康田洺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康田洺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高新区西永组团 L分区L63-3/07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 115 亩,总建筑面积 144050.26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06910.7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7139.5 平方米,住宅总户数 976 户(共计 30 栋),建筑面积 99894.76 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 3050 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 3966 平方米,地下车库车位 1037 个,建筑面积 37139.5 平方米(最终面积由相关单位核定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 16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41012.56 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 1)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 BIM 模型设计(如有)、人防设计、海绵城市、景观设计、精装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平基、土石方支挡、基础、主体、初装修、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设施、公区精装修工程、售楼部精装修、室内精装修、门窗栏杆、涂料保温、幕墙、电梯、空调、弱电智能化、绿化工程、室外环境、高压配电、燃气、供水等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 3)EPC 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183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其中:
设计周期: 9 0日历天 ; (含文件报审时间)
合同签订后 后 3 0 日历天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报建文本) ; 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 6 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
施工工期: 1093 日历天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本项目是原招标计划高新区西永组团 L分区L63-3/07地块EP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能力,须同时满足以下( 1)、(2)项资质条件:
(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施工工作内容的单位,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和 1.4.2 条相应要求。
( 2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
( 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4 )签订联合体协议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对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下同)[提示:地址采用其他网址的应注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8-06 10: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08-07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8-22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监督网和重庆市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康田洺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企业天地5号楼10楼 | 地址: | 重庆市沙坪坝区嘉双路32号20-1-1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魏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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